•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一、特点
    (一)无起点金额限制;
    (二)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三)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四)签发托收凭证,必须记载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二、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三、申办程序
收款人填制托收凭证,连同有关付款人的债务证明提交银行,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