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业务

担保业务,是指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担保函、担保承诺函、备用信用证等形式为债务人履行约定义务提供担保,并按规定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和相关费用的业务。

“担保业务”包括人民币担保业务和外币担保业务。向境外债权人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时,须符合国家外管政策的要求。

二、主要种类

融资担保、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担保、付款担保、来料加工担保、关税担保、保释金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留置金担保、提货担保。

三、申办条件

(一)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反担保,其中,三资企业应提供按中外方投资比例落实的反担保文件;

(四)凡基本建设项下和技术改造项下的担保,必须符合我行项目贷款的条件;

(五)凡申请为境外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符合国家的外管政策。

五、申办程序

(一)提交担保授信额度申请,并提供我行流动贷款要求的基本材料、近二年担保业务项下的履行情况;

(二)对承包工程和部分贸易项下担保,申请人还需提供:标书、中标证明、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有关合同和保函格式;

(三)对固定资产、技改项目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合法批准文件、项目评估报告、担保所涉及各当事人情况及出具担保文件内容;

(四)对船舶出口、进出口项下担保业务,申请人还需提供:交易基础合同、交易合法批准文件、保函格式;

(五)我行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保函契约、反担保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向申请人出具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