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期融资券发行主承销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等有关规定,短期融资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发行主承销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主承销商,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协助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业务。交通银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一、特点:
(1)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解决流动资金的困难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企业现金管理灵活,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4)企业准入和发行便利
(5)推动企业改革
(6)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二、申办程序:
    企业向交通银行当地分行提出申请,提交需要准备的资料,分行向总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