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银汇款,做大奖得主

一、活动主题

    用网银汇款,做大奖得主

二、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个人网银全国通客户和跨行汇款客户

四、活动内容

   1、积分标准:
    通过个人网银异地交行汇款和跨行汇款产生的结算手续费每满0.1元,可获得1分。
    2、客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个人网银用户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对交通银行其它债务不偿还的、或活动办法与其它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交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奖励活动资格。
    3、如上述情形消失后,经交通银行同意后方可继续参加本活动,并酌情恢复已累积的消费积分。
    4、网上银行积分计算以银行记帐日为准,网上银行积分兑换以活动截止日银行电脑记录的累积积分数为准。网上银行客户使用积分兑换礼品后,将被扣除相应的礼品兑换积分。

五、礼品设置及服务质量

    1、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兑换礼品分类,详情登陆神通网网银积分兑换查阅
    2、各项回馈项目(包含各项商品、服务或抵用券等)、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回馈活动公告为准。
    3、部分兑换商品有数量限制,先到先得,兑完为止。
    4、奖品兑换期限依据神通网公告,逾期即不得兑换。
    5、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领取为准。
    6、本积分计划所列的各项礼品及服务,均由本计划供应商直接提供给企业客户,我行与提供积分兑换的供应商无合伙、经销、代理和保证人关系。如兑换人与供应商就其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量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

六、积分有效期限

    积分有效期截止到2008年12月20日,积分逾期不兑换,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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