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口保理

    进口保理指我行作为进口保理商,在受让国外出口商对国内企业的应收账款后,及时向国内企业履行收款责任,并在保理额度内向国外出口商提供支付保证。
对客户的益处
   因为有银行的支付保证,可有效提升进口商信用度,有利于在贸易中获得宽松的付款条件;
   有利于进口商掌握贸易主动权,控制供应商风险,并方便国外供应商融资;
   既不占用进口商资金,也不承担银行费用。
币种、期限
   进口保理的币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港币和人民币。
   进口保理的期限根据进口合同规定的信用期确定,信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0天
面向的客户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
   以信用方式(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向国外采购产品或获取服务,且支付记录良好;
   与国外进口商之间无任何从属、控股关系,且不是同一集团成员;
   与国外供应商有稳定的交易记录,且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一般在120天以内;
   交易合同无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相关条款。
办理要点
   进口商向我行提供营业执照和外经贸批文的复印件,信用方式下的海外供应商名单和交易情况介绍,订单或合同的复印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表、近期月报和季报、近一年应付账款分类账的细节;
   我行审核同意后,与进口商签订进口保理协议;
   进口商根据我行的指示向海外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
   根据进口商和海外供应商的业务申请,我行为进口商向其海外供应商提供一定额度内的支付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