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业务,指在货物先于有关提单或其它物权凭证到达的情况下,进口公司向银行提交申请,请银行出具书面担保用于提货,并承诺日后补交正本提单换回有关担保书,并由申请人保证负担船公司应收费用和赔偿因此而可能遭受损失的业务。
◆ 对客户的益处
进口商无需等待进口单据,就可立即办理提货;
可节省高昂的仓储费及滞港;
有效缩短了贸易周期
◆ 办理要点
◎申请人申办即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所需资金必须全额到位,进入保证金专户;申办远期信用证项下提货担保应由申请人提供担保,金额为其提交的副本发票金额。
◎申请人必须提交到港货物的提单副本、发票副本或传真件,以备我行审核。
◎申请人应明确保证以下事项:
1)即使单据存在不符点,申请人决不提出拒付。
2)正本提单到达后7个工作日内,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赎回银行开立的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归还银行。
3)完全负责赔偿银行因出具提货担保书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