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07年交通银行个人网络银行积分奖励促销活动已于2007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活动规则,本次活动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共产生一等奖46名,二等奖96名,三等奖226名,另有1716名个人网银积分幸运奖客户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其中,一等奖客户将获得3000元等值人民币的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二等奖客户将获得1500元等值人民币的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三等奖客户将获得500元等值人民币的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积分幸运奖客户将获得200元等值人民币的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所有中奖客户可以根据奖券金额自行在包括淘宝网在内的所有可以使用支付宝交易的网站自主选购商品。现将中奖名单及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兑奖申请与使用办法公告如下:
1.交通银行郑州分行2006年-2007年个人网络银行中奖名单(详见第二页)。
2.中奖客户自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兑奖。中奖客户须持中奖卡号在交通银行网银积分兑换活动页面完成兑奖申请,为安全起见,中奖卡须为网银签约用户主卡或签约用户下挂卡,方可领取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兑奖时,请按以下顺序“客户服务”-》“积分”-》进入选择卡号页面,请选择中奖卡号,进入下一步,点击“兑换活动”按钮,在兑换活动页面,请在“2006年-2007年个人网银积分中奖客户兑奖活动”栏,点击“兑奖”按钮,进入兑奖活动介绍页面,在该页面会显示您的奖券金额,请点击“我要兑奖”按钮,进入兑奖申请页面,请填写正确的“支付宝账户/Email地址”(仅支持邮箱名,不支持手机号码)、“支付宝登记的姓名”等相关信息,若是手机注册版用户,需输入手机动态密码;若是证书认证版用户,则在提交后进行数字签名,请确保USBKey插在您计算机的USB插口上。支付宝根据兑奖申请信息完成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发放。您可用兑奖申请时填写的支付宝账户登录支付宝网站,在“交易管理”-》“红包管理”页面下,查看您支付宝账户中收到的红包信息,红包名称为“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
3.本次兑奖奖券系交通银行为个人网银积分中奖用户兑奖的电子凭证,面额等值人民币现金价值,不可兑换现金。持有者可在淘宝网及可使用支付宝交易的网站用于购买商品,购买商品时,奖券可以代替现金抵消应付款金额。奖券在同一支付宝账户中可以分拆及合并使用,请在领用后365天内使用完毕,过期无效。
4.中奖客户领取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后,请登录“淘宝网”(www.taobao.com)等可使用支付宝交易的网站挑选喜欢的商品,选定商品后,请点击“立刻购买”,然后填写收货地址、购买数量等交易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无误,购买”按钮,进入支付宝收银台页面。支付宝收银台页面会显示“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 的可用余额信息,请先勾选“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用于抵扣购买商品的金额,再选择“网上银行付款”,当商品应付总价等于0时(既商品金额小于等于“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可用余额),请选择“交通银行”,点击“确认无误,付款”按钮,即可完成购物支付;当商品应付总价大于0时(既商品金额大于“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可用余额),您可选择“交通银行”,点击“确认无误,付款”按钮,即跳至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的页面,通过网银的操作完成购物支付;如需使用支付宝余额付款,则请选择“支付宝余额付款”,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完成付款操作。红包余额可在“交易管理”-》“红包管理”页面下查询。
5.本次活动中奖客户选购商品的配送等相关工作由所购商品网站负责。
6.中奖客户个人调节税须由中奖客户自行负担。
7.兑奖期限:
本次活动兑奖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自次日起不再接受兑奖申请,尚未申领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的中奖客户视为客户自动放弃兑奖。请中奖客户在兑奖期限内办理积分兑奖并领取奖券选购商品。
8.有关兑奖详情请拨打当地95559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9.交通银行个人网银积分奖券使用过程中的疑问请致电支付宝全天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10.交通银行拥有对本次兑奖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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