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行开展企业网银积分奖励活动的通告
    为激励企业客户办理和使用我行的企业网银,总行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8年企业网银积分奖励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对象为全国所有交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的客户。
    二、积分时间
    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积分规则及说明
    全国范围内的积分奖励以成交金额和成交笔数为准进行计算。我行企业网银客户在活动期间使用网上银行指定功能(具体包括:企业付款、财务通、现金调拨、集团付款、国际业务网上汇款申请/网上开证申请、投资理财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基金买卖/银证转账、电子商务转账、现金管理自动调拨、直联交易)作为奖励依据。积分计算以银行记帐日为准,按照企业网银客户号为单位统计积分,根据企业当日指定交易范围内各项交易笔数和交易量合并计算积分,并累计计算企业客户截至前一交易日的网银积分。

序号

交易类型

每笔交易产生的积分

每10万元交易产生的积分

1

企业付款同城行内转账

0

1

2

企业付款异地行内转账

1

1

3

企业付款同城他行转账

1.5

1

4

企业付款异地他行转账

2

1

5

财务通

0

5

6

现金调拨同城行内转账

0

1

7

现金调拨异地行内转账

1

1

8

集团付款同城行内转账

0

1

9

集团付款异地行内转账

1

1

10

集团付款同城他行转账

1.5

1

11

集团付款异地他行转账

2

1

12

国际业务网上汇款申请

0.5

0

13

国际业务网上开证申请

0.5

0

14

理财定期存款

0

0.5

15

理财通知存款

0

0.5

16

理财基金买卖

1

1

17

理财银证转账

0

0.5

18

电子商务转账

0

1

19

现金管理自动调拨

1

1

20

直联交易

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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